“做一个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内不愧心、老百姓满意的好法官。”金桂兰同志牢记初心使命,始终践行自己的信仰和诺言,为人们留下了可贵的精神财富,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时代先锋”和人民法官的杰出楷模。2004年,金桂兰同志被黑龙江省委授予“心系百姓的好法官”荣誉称号,2007年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模范法官”“英模天平奖章”等近百项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两次。
近年来,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继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丰富金桂兰精神内涵,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创新巡回审判工作,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到案件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审理。2022年以来,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全年开展巡回审判589件,成功调解案件437件,诉前调解案件341件。
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构建乡镇法庭为主,巡回审判站为辅的分布格局,精心打造12个乡镇巡回审判工作站和2个旅游巡回法庭,实现12个乡镇巡回审判工作站建设全覆盖。目前,巡回审判工作站配备12名员额法官、5名法官助理、12名书记员。广泛吸收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公开巡回审判便民电话,发放巡回审判便民卡,张贴巡回审判公告,每周定期巡回审判。配备流动巡回审判车,到相对偏远的乡村或案发现场审理案件,在农家院落、村委办公室、田间地头等场所,因案而宜,按需开庭,不断扩大巡回审判覆盖面。
大力推广“新时代金桂兰民生审判模式”,突出“村头开庭、地头开庭、炕头开庭”的巡回审判理念,灵活运用情、理、法多元调解方式,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巡回办案始终,进行“送达调”,启动“即时调”,促成“诉前调”,组织“庭后调”,现场解决纷争,及时化解矛盾。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利用民间调解组织,建立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增加互动,适当将案件由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先期调解,法官最后审查、把关,实现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互促、双赢。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为人民法院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工作载体,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不断创新“巡回审判”模式,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巡回办案点、旅游法庭、乡镇巡回审判工作站、驻社区法官工作室等各类工作站点功能作用,完善建立假日法庭、农忙法庭、车载法庭机制,打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金桂兰示范岗”,制定《宁安市人民法院“新时代金桂兰民生审判模式”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把服务延伸至老百姓家门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完善人民调解、村委调解、行业调解等与诉讼协调联动的多元化解机制,先后制定《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规范》《宁安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宁安市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工作规范》等制度,落实法庭及巡回审判工作的各项规范及绩效考核指标,推进“分调裁”工作,加强涉农案件登记立案后的分流引导,完善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依托巡回审判工作站,公布线上线下咨询方式,架起巡回审判庭与百姓的连心桥,及时为群众解读法律法规、解答疑问困惑、解决堵点难点。同时,常态化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以案晓情,提升辖区居民法律知识,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邹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