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税务局继续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秉承“小事不出所、大事不出局、矛盾不转移、履责不缺位”的原则,传递税务温暖,抚平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
近日,碾子山税务局在办理棚改回迁业务时,一名纳税人的原产权证丢失,并且在系统中查询无相关信息,无房屋取得日期。经查,纳税人为小产权证丢失,在房屋棚改前进行交易时未办理正式产权证,故不动产中心查询无信息。纳税人向税费争议调解室寻求帮助。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纳税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其具体情况,在确认该纳税人登报挂失期限已满15天后,邀请司法局办公室主任作为特邀调解员共同与住建局、不动产交易中心等部门沟通,寻求解决方案。最终确定由住建局出具棚改回迁情况说明,不动产交易中心依据该说明出具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通过各部门间的协作联动,为这位纳税人解决了产权证丢失问题,目前,这位纳税人已成功办理房屋买卖和棚改回迁业务。
碾子山区税务局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内涵,并与“放管服”改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持续关注纳税人、缴费人的诉求,切实为他们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碾子山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一线,让纳税人感受到税务“温度”。(于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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