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人民法院:让“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绽放新光芒-新华网
2025 05/14 17:36:59
来源:肇州县委宣传部

肇州县人民法院:让“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绽放新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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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将法理情深度融合,成功化解多起棘手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贡献司法力量,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独特魅力。

  在兴城法庭处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迅速梳理争议焦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阐明赔偿范围和标准,并提醒原告提供合理、合法的费用凭证。然而,由于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分歧过大,调解陷入僵局,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庭审当日,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原则,面对双方家属情绪激动、互不相让的局面,灵活采用“背对背”调解策略。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若被告不认可车辆维修费用,启动鉴定程序将延长审理周期并增加诉讼成本,建议其理性让步;另一方面与被告沟通,引导其承担合理赔偿责任。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当场支付车辆维修费、拖车费2200元,保险公司承担其余赔偿费用。三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被告当场履行责任,案件圆满解决。事后,当事人还专程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在朝阳沟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义务帮工纠纷案件中,同样展现了“枫桥经验”的独特成效。2024年,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因婚庆请托原告驱车去接司仪。被告在接人的途中与他人车辆相撞,造成司仪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负事故主要责任,随后被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捕,经法院审理被判一年零两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原告因交通事故被羁押二十多天,虽经调解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并给付50万元民事赔偿,但他认为被告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于是将其诉至法院。朝阳沟法庭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敏锐地锁定无偿帮工关系成立要件审查以及交通事故主责是否构成“重大过失”这两大争议焦点。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主审法官创新采用“情感修复+法律释明”双轨调解法。经过三轮调解,被告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支付12万元补偿款,昔日好友冰释前嫌。

  未来,肇州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开群众心中的“法结”与“心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领域不断结出硕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筑牢司法防线。

【纠错】 【责任编辑:郭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