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获悉,2025年7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持平。其中,工业品价格同比上涨0.8%、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3%、食品价格同比下降2.4%、能源价格同比下降3.7%。
7月份,构成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同比呈现“五涨三降”态势。其中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教育文化娱乐类、其他用品及服务类呈上涨态势,食品烟酒类、交通通信类以及医疗保健类呈下降态势。受国际贵金属价格走高影响,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依然高位运行,同比上涨8.4%,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6个百分点;受汽、柴油价格持续走低影响,本月交通通信类价格降幅最大,同比下降3%,向下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约0.41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核心CPI一直保持涨势,且涨幅不断扩大。7月份,核心CPI(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指数)保持较高水平,同比上涨1%,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76个百分点;食品价格和能源价格同比均为下降态势,分别下降2.4%和3.7%,共同向下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约0.77个百分点。
7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变动幅度与全国平均水平一致。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由高向低排序,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云南省、甘肃省并列排在第8位。在东北三省中,黑龙江省均高于辽宁省、吉林省0.2个百分点。(记者杜清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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