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全国牧区工作会议纪要 (二)
稿源:    2005-05-09 14:57:30      
 
    五、积极开展信息、技术等服务工作。各地要对现有的国营、集体和个体服务机构进行整顿,培训人员,使其充分发挥作用。草原管理站、畜牧兽医站、畜种改良站和经营管理站是直接为牧业生产服务的主要单位,并受政府委托担负牧政管理职能。县级各站要实行统一领导,综合服务,通过改革逐步建成服务中心,乡级站应尽快恢复和健全起来,实行四站合一,组成畜牧工作站。乡级站在整顿、考核、精干队伍的基础上,国家给予一部分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不足部分可招收合同工和临时工;经费确有困难的,当地财政部门可根据财力情况酌情补助。畜牧工作站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可以开展与技术服务有关的经营和有偿服务。
    在稳定家庭经营基础上,逐步推广联合服务,首先强化乡一级服务组织,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应实行家畜品种统一改良,牲畜疫病统一防治,草原建设统一、规划。要总结牧民的经验,逐步推广互助放牧、专群放牧、种公畜统一管理等办法,解决混群放牧造成的良种退化问题。
    六、树立商品经济观念,讲求经济效益。要改进对牧区的经济考核办法,把发展牲畜与合理利用资源结合起来,把提高总增率与提高商品率结合起来,加快商品周转,增加牧民收人。
    要根据不同草场和不同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畜牧业。合理调整畜群、畜种结构,加快富群周转,提高良种牲畜和母畜的比重,提高个体产出率。积极推广季节畜牧业,增加当年羔羊出栏,减少牲畜过冬头数。可以利用夏秋草场开展专群强化育肥,积极提倡易地育肥。
    “七五”期间,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地区,重点建设一批细毛羊、半细毛羊、肉牛、肉羊、绒山羊、奶牛商品生产基地,实行牧工商一体化经营,同时利用其辐射作用,带动周围地区商品生产的发展。今后新增加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应划出适当比例用于牧区商品基地建设。
    要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经营,发展以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照顾牧民的利益。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引进资金、技术、信息、人才和管理经验,特别注重同国内发达地区的联合,鼓励兄弟省(区、市)到牧区兴办开发性产业。要充分运用牧区地处边疆的条件,发展边境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
    七、要疏通流通渠道,逐步完善购销体制,建立市场体系。要允许试办自由购销的畜产品交易市场。提倡工牧直交,工贸直交、工牧联营、牧工商联营,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地方工业收购畜产品原料,应当靠经济手段,不要实行封锁和垄断。对暂不具备条件完全放开的极少数品种,可允许在一、两年内实行过渡,办法由各省、区自定。签订畜产品交售合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实经济内容,给牧民一定的优惠。
    供销社与农牧民联系密切,具有流通设施等经营手段,要深人改革,端正经营思想,更好地发挥作用。要积极收购畜产品并作好牧区生产、生活资料和民族用品的供应。生产民族用品所需的物资列人计划,优先安排。
    对畜产品收购,要加强市场管理,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羊毛应逐步实行按净毛计价。活畜收购,应积极推广过秤收购,逐步改变“估皮断肉”的做法,要增加商品购销服务网点,加强仓库、车辆、商品检测、计量器具等设施的建设。
    国家制定的民族贸易“三项照顾”政策以及利率照顾政策,是保证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互惠贸易所必需的,是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商品流通,繁荣民族经济,改善少数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条件,应坚持执行。财政、银行、商业、物价等有关部门应结合新的情况拟定进一步贯彻落实的办法。
    八、要加强畜牧科技工作,大力示范、推广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科研成果。主要包括:保护、改良草场技术,草场围栏技术,飞播种草配套技术;牧草育种、草籽繁殖和建立人工草场技术;青贮、氨化、碱化饲料等饲草饲料加工贮藏技术;人工受精、胚胎移植等畜种改良技术;当年羔羊育肥和牛羊易地育肥技术;家畜传染病和内外寄生虫等防治技术;剪毛、乳品加工、打草储草等机械作业技术;羊毛除污、检测等技术;风能、太阳能等能源应用技术;新型棚圈建设技术。
    对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地组织好协作攻关。各有关科研部门和大专院校要统一规划,合理分工,紧密合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现有科技人员和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稳定和加强科技队伍。
    九、切实做好牧区扶贫工作,解决贫困牧民的温饱问题。牧民常年生活在草原,搬迁多,劳动条件差,生活习惯以食肉、奶、酥油、茶等为主,生产、生活消费支出高于农民。因此,要从牧区的实际出发,确定扶贫标准。国家在“七五’期间每年另外拨出五千万元扶贫专项贴息贷款,集中用于牧区的贫困地区,由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同时,要认真总结多年来牧区扶贫工作经验,积极推广“流动畜群扶贫”或向贫困牧户赊贷母畜等投资少、见效快的做法,首先解决温饱问题,并逐步增强贫困牧户自身发展生产的能力。
    十、加强对牧区工作的领导。这是加快经济发展,改变牧区落后面貌的关键。牧区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牧区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对广大于部、群众深人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教育;要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进步;要把发展畜牧业放在重要位置,列人重要议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地方机动财力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畜牧业;要积极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提倡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要用教育、疏导、示范的方法,指导牧民消费,安排好生活,动员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建设文明、富裕的社会主义新牧区。
    乡级组织处在牧区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承上启下、组织领导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领导。对乡、村干部要进行轮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逐步收回牲畜作价款和集体提留款。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各项集体资金。
    为了加强和协调牧区经济工作,会议决定由农牧渔业部牵头,国家民委配合,各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调查研究和制定牧区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牧区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牧业比重大的省、区,也要明确和加强牧业工作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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