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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奥运争光战略,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 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目标,编制体育事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贯彻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体育科研等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国际、国内体育交流。
(六)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指导市体育总会管理的各单项运动协会和市体育记者协会等群众团体的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市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监督检查全市各级体育场(馆)的使用和管理。
(八)制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体育产业的论证、开发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等工作。
(九)根据《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制定全市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发展体育经济,加强体育执法工作,依法培育、管理体育市场。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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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徐祥吉 电话:0453-6933702 |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文秘、档案、信访接待、组织会议、安全保卫、工作用车及外事工作。负责事业经费的筹措、分配、预决算的编制、财务的管理、监督、审计及人事调配、考核奖惩、人事统计、职称评定和系统内的党务、共青团、妇联、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竞赛训练科 负责竞赛计划的制订及训练管理,协助其它部门和社会组织竞赛工作,负责全市裁判员的培训和等级裁判员的申报、审批,全市各项运动的纪录、成绩的审批和等级运动员的申报、审批,承办省以上高水平竞赛等。 (三)群体体育科 研究制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学校、农村、城市、残疾人及其它社会群众体育工作,指导开展争创体育先进县(市)、乡(镇)的活动,宣传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全市各单项体协和老年体育活动骨干及教练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体育协会间的信息沟通咨询和对外交流工作。 |
直属单位: 1、体工队 是我市冰上专业运动队,设有大道速滑和短道速滑二个项目,参加省级以上的各种比赛。 2、北山体校 是我市速滑少儿业余训练基地,并设有二个大专班。 3、北山体育场 是我市冰上训练基地,设有人工制冷冰场和一个标准田径场。 4、军体校 是我市军事体育射击项目训练基地,设有长枪班和短枪班。 5、训练馆 是我市田径项目少儿业余训练基地,设有田径、拳击、兰球、摔跤、举重、柔道等项目。 6、体育馆 是我市最大的文体活动场所,能容纳3500名观众。 7、科研所 为训练和全民健身服务,为比赛和训练进行科学研究。 8、体育彩券管理办公室 负责我市体育彩票市场的彩票发行、指导、监督等工作。 9、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我市体育市场管理、指导、技术培训、资格审批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