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稿源:    2005-05-10 08:50:52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土地流转必须是承包农户完全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土地流转期限、数量、补偿办法等具体问题,要由流转农户之间协商确定。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享有优先权。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