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干部默许商贩占道就地免职
办事处领导管不好摊区不得提拔
开办市场摊区要交环境质保金
黑龙江晨报6日讯 (记者 赵政府)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哈市整治占道经营市场摊区牌匾广告启动工作会上了解到,哈尔滨将在年底前清退103条重要街路占道经营的商贩,打造无商贩聚集样板街,还路于交通,让路于市容。这是哈尔滨市近些年清理占道商贩力度最大的一次。
整治目标
1.严控摊区总量。力争明年5月前将全市124个现有市场摊区压缩到120个,新城区、成规模开发的区域不设室外市场摊区。
2.还路于交通。13个市场摊区退出机动车道;河清街(河梁街至河洲街段)等4个自发马路市场退路进厅,流动商贩退路进场,就近并入市场摊区;取缔通乡街(公滨路至香坊大街段)、淮河路(与泰山路交口)等公交站台摆摊商贩,取缔道外北十六道街等自发马路市场,防止先锋路中段等街路马路市场“回潮”、反弹,疏通交通节点。
3.让路于市容。以迎宾路、旅游线路、景观路、政务通道等主要街路为重点,取缔东西大直街、学府路、外环北路、埃德蒙顿路、中山路、友谊路等街路零星商贩和商贩聚集点位;后撤、迁移辐射街路早市;结合道外步行街建设,取消道外北七道街摊区摊位,打造103条无商贩聚集街路。
4.净化序化摊区。将现有市场摊区办成设置规范、全程保洁、按时开闭、车辆守规、设施完好、容貌美观、监管包干的达标摊区。
压缩市场摊区数量 整顿摊区管理队伍
根据《方案》规定,不仅对占道商贩进行清理,还要对市场摊区进行严格管理,逐渐压缩市场摊区数量,还路于交通。
《方案》规定,哈市普遍实行早市8时闭市,节假日可延至8时30分;夜市春夏秋季18时开市、21时闭市,冬季17时30分开市,20时30分闭市。
在交通干道等城市主要街路、封闭管理的物业小区、过于密集的居住区、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党政机关和科研院所周边,以及医院、车站、码头附近,不设占道市场摊区。2009年底前迁移归并20个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商贩聚集点,2010年4月底前完成全部迁移归并和清理取缔工作。
2009年底前将对摊区管理队伍进行一次彻底整顿,调离或清退不尽责、素质低、野蛮管理、吃拿卡要的管理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择优选派在职干部担任管理人员,人员不足的,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哈市、区摊区办依据规定对市场摊区经营者进行经济处罚。采取分值考核办法,一次扣10分的相应予以经济处罚3000元,扣10分以上的,每10分加罚3000元。同一摊区一年内三次被处以经济处罚或一次处罚达到9000元以上的,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取消主办单位开办资格。
哈市将配合道路改造统筹考虑摊区人行道、下水等设施建设,便于停车和冲洗。2010年起,合理配备移动公厕。有条件的摊区设置管理所办公亭,现场处理投诉和纠纷。推广视频监控,2009年在红专街、司徒街、横道街摊区试点,取得经验后推开。统一设置标注摊区范围、责任人、经营时间、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示牌,便于社会了解和监督。
预收费退还 严禁以罚代管
《方案》规定城管部门要开展以清乱治差为主要内容的“大清理”战役,重点清理取缔自发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店外经营,实现店外经营退路进厅、流动商贩退路进场。2009年底前完成对快速路和103条主干路的清理工作,打造无商贩聚集样板街。
同时,由哈市民族宗教部门牵头,有关执法等部门配合,对在本市占道摆摊设点的维族、藏族等商贩进行疏导,劝导其撤出占道进入市场摊区内守法经营。
《方案》规定,对于开办擅自收费的马路市场,2009年11月上旬前一律停止收费,退还预收费,逾期不退的,追究收费单位和个人违纪违法责任。由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打击收“保护费”、“地皮费”和冒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摇撞骗分子。由收费者在11月底前解散马路市场,而后交由区执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共同监管。
此次行动将整顿以收费代管理、以罚款代管理行为。由市、区城管部门对个别街道办事处、市容所、市政所、保洁队擅自向商贩收取卫生费、占道费问题进行清查和纠正,谁收费、谁退款、谁劝离占道。由市、区执法局对个别执法人员以罚代管问题进行清查和纠正。今后凡乱收费、默许占道的,是领导干部的就地免职或撤职,是党员和一般干部的给予纪律处分,问题严重的清出队伍,是工人的予以辞退,徇私枉法的追究法律责任。影响恶劣的,追究单位领导失职渎职责任。
特色消夏餐饮区域统一规划
《方案》规定,市场摊区开办单位按年度向区摊区办交纳市场摊区管理质量保证金,业户低于100户的交1万元;业户10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交3万元;业户200户以上的交5万元。因罚款致使质量保证金不足年度质量保证金30%的,应即补齐。不交质量保证金的,必须交出市场摊区开办资格。
市场摊区开办单位与业户签订守法经营协议,推行撤市抵押金制度,卫生合格、按时撤市、文明经商、守法经营的,闭市时返还抵押金。
哈市城管局、执法局明年将统一规划特色消夏餐饮区域。对区街乱审批、环境卫生脏乱的露天餐饮,哈市城管局直接撤销审批件。凡随意审批、以收费代审批的,对该区城市管理工作一票否决,造成影响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市场摊区管理纳入领导政绩考核
《方案》规定,市场摊区严禁擅自承包、转包、转让,现承包或转包的一律收回。街道办事处没有能力管理的,由区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管理或通过市场化运作选择管理单位。整体迁移归并的市场摊区、因管理不善被市、区取消开办资格的市场摊区一律实行市场化运作,面向有经济实力、有社会责任感、信用良好的企业公开招标,拍卖摊区经营权,一年一拍。
将市场摊区管理纳入街道办事处领导政绩考核,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主管科长的提拔任用、荣誉奖励直接挂钩,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考核,达不到管理标准的,不得提拔,不得兑现年终奖励,问题严重的,按失职渎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