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专访海林市长马里
稿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006-06-15 13:54:30      
 

    记者:眼下,新农村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正如火如荼,请问海林市是怎样落实中央"20字"要求的?

    马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按照中央"20字"要求,我们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带动、政策扶持、社会帮建的发展思路,对我市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谋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把全市广大农村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稳定,事业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突出抓了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以产业和龙头为支撑,夯实农业基础。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围绕畜牧、食用菌、蔬菜三个主导产业,坚持抓原有、抓新建、抓引进相结合,加快龙头、基地和市场体系建设。目前,全市龙头企业已发展到18户,带动基地32万亩,形成了以优质米、奶肉牛、食用菌、蔬菜、北药为重点的农村产业格局。特别是去年,招商新建了禾丰牧业、阿房宫家纺、北味天然食品等9户龙头企业,总投资达1.73亿元,已投产7户;投资2100万元新建的蔬菜和山产品交易市场,带动对俄蔬菜出口5000万斤,创汇4500万元,成为拉动农民收入的重要力量。

    二是以典型村为带动,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我们根据不同的基础、特点和条件,按照一、二、三类村的标准,确定好、中、差三类典型,实施分类指导、试点示范、整体推进。①规划先行。强化规划指导工作。成立了市新农村建设规划领导小组,聘请省社科院、牡市规划设计院、省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牡市农委等部门的专家指导镇村制定产业发展、村屯建设、功能布局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目前,已完成6个省级试点村的外业测绘,正在制定新农村发展规划范本。在规划制定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所有规划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才能实施,充分调动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②分类推进。选择了30个有代表性的示范村,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分类指导,重点扶持,以点带面。目前,全市已有10个村被列为省级示范村,各项建设工作正全面推进。③强化扶持。对示范村实行"三个优先":资金优先。加大支农、扶贫、信贷等各类资金整合力度,调整信贷投放结构,优先向试点村投放,提高资金使用率。项目优先。把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项目建设的重点逐步向农村转移,优先向试点村集中。技术优先。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把农业实用技术优先支持试点村。

    三是以开发资源和挖掘潜力为突破口,拓宽增收渠道。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通过政策导向,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对发展城郊、路边、旅游等经济的村屯,税收地方分成部分全部反哺镇村,以奖代投,扩大村级积累,促进农民增收。同时,通过出国劳务、异地就业、小城镇吸纳和开辟新产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目前累计转移输出劳动力4.8万人,占农村富余劳动力的72%,年劳务收入达4.3亿元。特别是我市积极发挥对韩亲缘关系,加大出国劳务工作力度,现在韩国经商务工人员已达到8000人,年创汇4000万美元,我市已成为全省县级外汇储备最高的县份。

    四是以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为着眼点和落脚点,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坚持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环境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入手,重点抓好"水、能、路、学、医、保"六个方面工作。加快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75%,五年内将达到85%以上;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已在13个村建设了830个沼气池,三年内清洁能源普及率将达到10%;加快农村通村通乡公路建设,通乡公路已全部实现硬质化,通村公路今年将达到66%,三年内全部实现村村通硬质路面;加强"双高普九"教育,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全市已撤并农村中小学62所,改造危房校舍11所,完成计划数73%,三年内全部完成;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改革,建立大病救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面已达到90%,五年内新型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率均达到100%。

    五是以综合配套政策为保障,加大支农力度。海林市连续两年以市委1号文件出台了促进农民增收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支农优惠政策,建立起了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村发展产业、新建项目、改善村容村貌。2005年政策性支农资金达156万元。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杠杆作用。

    六是以创新民主治理模式为动力,增强村级组织活力。结合开展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了村级绩效考评办法,实行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双百分"考评,把考评结果与村干部工资挂钩,与管理使用结合,以政绩定待遇,以得票定去留,激发了村级组织内在活力,营造了党组织领导、村代会决定、村委会执行,充满活力的农村民主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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