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防办公室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人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军事部门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平时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沈阳军区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及上级国防动员委员 会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指示。
2、负责人民防空法规和防空常识的宣传教育。
3、制订和实施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城市化学事故救援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工作。
5、组织人防工程建设,利用人防工程和防空地下室,发展人防经济。
6、负责人防通信和防空警报建设与管理。
7、负责后方基地建设。
8、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物资管理。
9、负责培训人民防空专业干部。
10、完成省政府、省军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战时职责
1、根据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军事指挥机关的决定,发放空袭警报。
2、组织群众疏散和隐蔽。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搬迁重要工业企业,疏散和转移精密仪器、设备、档案及重要物资。
4、实施灯火管制和交通管制。
5、组织指挥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秩序。
6、配合城防部队开展城市防卫作战。
7、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支前工作。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80号 电话:0451--2622151 邮编:15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