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
稿源: 哈尔滨日报    2006-11-18 10:48:02      
 
    今后三年黑龙江省着力解决145户即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就业安置问题

    哈尔滨日报讯(林乐君 本报记者)记者从省政府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今后3年黑龙江省即将关闭破产的145户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 ,从今年10月起至2008年底,黑龙江省将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组成再就业服务组进入企业为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提供就业服务。

    据了解,黑龙江省今年共有27户国有企业被国家列入关闭破产计划,到2008年底,黑龙江省将有145户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涉及职工29.7万人。为解决这部分职工再就业安置问题,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将组成再就业服务组,进入关闭破产企业,掌握企业职工基本情况后,将与需要就业帮助的职工签订《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协议》。

    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参加就业新起点计划后,已参加企业重组或到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以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政策扶持。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再就业服务组在进行群体职业指导的同时,将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进行“一对一”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在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确定培训项目后,再就业服务组将介绍其到当地政府认可的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机构接受免费的再就业培训。

    同时,再就业服务组将介绍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结束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统一纳入当地就业再就业整体规划中,按照政策规定,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继续提供就业服务和援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编辑: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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